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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移民日常咨询中,我们会遇到各种情况的移民申请人。但是,有些移民咨询,真的让人直呼:“臣妾做不到啊”!比如说:
一些条件明显达不到EB1A移民的客户,找到我们直接就问:我们能不能大包装……;
还有一些客户因为各种原因,材料拿不到;
以及申请人过往签证问题、无犯罪问题、身体健康问题……
等等影响EB1A移民申请,在前期我们就要“婉拒”的客户情形,实在有很多。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聊:为什么这几种情况的EB1A移民申请案件,我们不接!
❎ 申请要“大包”,材料要造假
这几年,咨询美国EB1A移民申请人有了非常显著的增加。虽然EB1A适用人群的行业领域非常广泛,几乎没有限制,但在移民法条下,案件的审理却是非常严苛的。然而,在申请人个人条件“良莠不齐”的状况下,出现了一些机构,为了使得申请人符合条件,给申请人大肆“包装”。
在最初,确实会有这么一批申请人侥幸获批拿到绿卡。这也导致了很多申请人认为“包装”是可行的——材料不够,P图来凑。
不好意思,对于这类问我们能否包装的客户,我们统统“Say NO”!甚至可以说,我们非常排斥过分包装。这种不良好的市场营销氛围,不仅给意向移民申请人错误的观念,还让对中国申请人本就严格的审案环境,引发了更加多的质疑和补料,获批率实在一言难尽。即使是I-140获批了,面签时AP的状况也越来越多,甚至直接面签被拒。即使绿卡到手了,未来被发现材料造假也有可能被取消绿卡。
❎ 取证困难,材料拿不到
有些客户自身条件不错,但是却困于申请材料取证。我们实在为这类客户惋惜。
这种情况会发生在一些G有企业的高管中,因为企业性质的原因,各类证明材料难以开具,护照也很难拿。那这种情况,我们也只能直接拒了。
还有一些发生在大厂中层或者高管人群中,这类客户工作成绩显著,也参与过重大的项目,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很难把项目的成就和自己的杰出直接联系,或者根本拿不到直接的证据。那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故事讲得天花乱坠,佐证材料拿不出来,也是立不住脚的,因为EB1A移民审案最终看的还是证据材料。
❎ 子女即将超龄
我们常说“教育”是很多家庭规划美国绿卡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很多家庭在为即将赴美留学或者已经在美留学的子女咨询留美的身份问题时,这些子女一般都已超过或者即将超过21周岁。
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年龄段,一方面即使父母申请EB1A移民的条件再好,他们也无法作为附属申请人获取绿卡,另一方面,无论他们自己就读的学校有多优秀,他们也无法企及EB1A或NIW等移民项目的条件。
这种情况,我们真的好遗憾,孩子超龄了,我们也很难满足家长给子女办理EB1A绿卡的诉求。“子女年龄问题”真的是很多美国移民申请人前期就不得不面对的一个“bug”。对此,我们建议,既然已经有美国留学教育规划,那子女身份规划也完全可以早一点。
❎ 体检有问题
无论是在国内进行移民签证面试,还是在美递交1-485转绿卡身份申请,每个移民申请人都必须要通过体检,并提供符合条件的体检表。为了防止严重的健康危险危胁美国公众的健康,美国移民局会因为绿卡申请人的健康问题拒绝绿卡申请。所以,体检问题,我们也不能忽视。
根据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法规,如果申请人有A类健康状况,将不允许入境也不具备资格申请签证或者永久居民。一些患有慢性传染病、乙肝等健康状况出现问题的客户,虽然并没有直接划归为A类健康状况,但我们作为非专业人士,也不能担保移民申请人的健康状况一定不会影响移民获批。
❎ 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
在EB1A移民申请的NVC阶段和面签阶段都会要求移民申请人提交“无犯罪公证书”,就是移民局要求提供的“警方证明”——用于证明移民申请人在国籍所在国或居住所在国有无犯罪记录。
没有“无犯罪证明书”会影响绿卡申请,但是未必一定会被拒签,这个就需要根据移民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分析。但是,如果申请人确有过严重的刑事或民事犯罪记录,评估后会影响移民获批的,我们也会直接告知申请人。
❎ 非移民签证问题
大多数的美国非移民签证类别都不允许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就是指持有这种签证不能再申请移民,或转绿卡身份的。
比如,申请人是J-1交换访问学者签证,在申请该签证时,移民官能够以申请者可能有移民倾向的理由拒绝签发签证。
同样的,如果是公派赴美的J-1签证持有人,在持J-1签证从美国回国居住后的2年内不能申请移民签证。那我们在为客户办理移民过程中,也一定要避免与J-1签证的回国居住两年的限制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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