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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美国移民局案件的大量积压和签证处理时间漫长,未成年子女超龄成为一个很多移民申请家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对于有子女随同移民的、有排期的美国移民申请人来说,如果孩子有面临超龄的风险,这个时候就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来锁定孩子的CSPA年龄。
如何锁定CSPA年龄?
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子女在其父母获得绿卡之前满21岁,那么他们将无法随父母一同移民美国。这就是所谓的“超龄”。
由于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些移民的排期时间比审案时间还长,这就导致很多儿童在移民申请案审批之前超出了21岁,他们因此没办法获得绿卡。所以,美国制定了《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即CSPA),去保护那些因为移民申请处理时间过长而超龄的孩子。
根据《儿童身份保护法案》规定,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孩子有没有超龄。
(1)以公民子女的身份进行绿卡申请,只要在公民父母为其提交移民申请时未满21岁,就可以把年龄锁定在21岁以内,不必等待排期;
若是持有绿卡的父母为子女提交了移民申请,在子女21周岁之前父母成功入籍美国,子女年龄即锁定在以父母入籍之日。(但目前F2A签证恰处于无排期状态。)
(2)亲属或职业移民类别下的子女(绝大多数国内申请人都属于该类),这类受益人CSPA给出了一个计算年龄的公式。
具体来说,首先看签证排期到达子女的年龄(如果在移民申请批准前移民签证就已经有名额,则看申请批准之日子女的年龄),然后减去移民局审理移民申请所用的时间,所得数即为法案年龄。当然,在此期间申请者必须保持未婚状态。
计算公式如下:Age at time of visa availability - Pending Time = CSPA Age
也就是CSPA年龄=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申请审批等待时间的天数
其中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被界定为下列两个日期中较晚的日期:
A、有排期情况下: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排期公告栏签证变为可用(CURRENT)那个月的第一天。
B、无排期情况下:申请者申请获批的那一天。
申请审批等待时间的天数=移民局批准日期-移民局收到申请日期
举个例子:移民签证可用的那一天,申请者的孩子的年龄是21岁零4个月,而申请者的EB-1A的I-140申请是交上去后6个月批准的,那么申请者孩子的CSPA年龄就是:21岁4个月-6个月=20岁10个月(小于21岁)。
值得注意的是,将亲属和职业移民类别下的移民签证计算CSPA年龄依据的是表A。
已经冻结CSPA年龄,为什么孩子还会超龄?
移民申请人可以根据上述几种情况,做出判断并及时锁定子女年龄。
尽管如此,还是有家庭冻结了子女CSPA年龄,孩子还是因为超龄而失去绿卡身份。这是为什么呢?
⏩案例分析:
移民申请人W先生,为了预防孩子超龄,尽早为孩子递交了DS260表格,也收到了NVC的审结信。但是,孩子CSPA年龄还是超过了21岁。
这是因为W先生所申请的F4签证类别之前曾经出现过排期倒退的情况,W先生是在排期倒退之后才帮孩子递交了DS260表格,虽然早就收到了NVC的审结信,但是排期却一直没到。也就是说C先生孩子的年龄一直都是在前进、没有被冻结的,所以计算出来孩子的CSPA年龄超过21也毫不意外。
因为CSPA年龄计算与申请人子女实际年龄、提案日期、以及移民局审理的时间长度都有关。美国移民申请,允许采取多类别申请的模式,如果因为一些排期较长移民类别而导致在排期中发现子女面临超龄风险,请马上联系专业人士评估处理方案。
申请EB1A时,子女确定超龄怎么办?
现在,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由于没有排期,子女的CSPA年龄计算就是以案件获批那天减去案件审理时间,比较好估算。
有些客户在咨询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时,就已经明确自己孩子已经或很快超龄,但是也想让子女一起随同办理移民。
这种情况下,可以在EB1A主审人获批并拿到绿卡后,给子女办理亲属移民。和绿卡持有者相关的亲属移民属于第二优先亲属移民类别(F2A& F2B):
F2A: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单身子女(受名额限制、目前无排期);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受名额限制、目前排期到2015年9月22日)
优先亲属的移民申请受名额限制,因此有排期的问题。而且,绿卡持有人是不能为已婚子女申请绿卡的,也不能为父母申请绿卡。
如果想要为已婚子女或者父母办理亲属移民,则需要等到主申请人转为公民以后。可见子女是已婚还是未婚,对其移民的影响很大。
所以,对于有美国移民计划的人来说,我们的建议还是尽早规划办理。即使子女超龄也可以综合规划,选择合适的移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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